职业病防治

2024年马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报告

作者: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发布时间:2024-12-07点击数:28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马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

地理位置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联系人

戴军

项目名称

马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项目简介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是具有公司动力运行管理职能的公辅介质生产和保供单位,承担全公司水、电、风、气(汽)等 4 大类能源介质的生产、回收、储存、输配、调控任务,同时承担燃气盲板抽堵及防护等任务。能源环保部下设能源技术室、环保技术室、综合管理室、安全管理室、设备保障室、发电管理室、市场经营部7个管理机构、能电项目组一个临时机构、能源中心、供电分厂、燃气分厂、热力分厂、发电一分厂、发电二分厂、运行保障分厂7个分厂。能源环保部还承担公司能源、环保及动力管线的专业管理职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童龙、朱雪梅、徐其崧、李唯健、牛俊华、刘剑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朱雪梅、童龙

2024年9月11日

现场陪同

戴军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朱雪梅、童龙、徐其崧、李唯健

2024年9月18-19日、10月9日-11日

现场陪同

戴军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刘剑2024年10月11-25日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粉尘、高温、一氧化碳、氢氧化钠、氨、氯化氢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噪声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岗位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均符合要求。

2、粉尘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岗位无超标。

3、高温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岗位均符合要求。

4、一氧化碳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岗位无超标。

5、氨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岗位均符合要求。

6氯化氢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岗位均符合要求。

7、氢氧化钠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岗位无超标。

结论和建议

1、噪声:根据GBZ2.2-2007第二部分:物理因素之11噪声职业接触限值中的相关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升级的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时间不等于8小时,需计算8小时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不是5天,需计算40小时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本次现场检测岗位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粉尘:根据GBZ2.1-2019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允许浓度的相关规定:煤尘职业接触限值PC-TWA为4mg/m³;本次现场检测岗位粉尘浓度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一氧化碳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岗位接触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氨:经现场采样后检测,各岗位氨浓度均未超国家标准。

5、氯化氢:经现场采样后检测,各岗位氯化氢浓度均未超国家标准。

6、氢氧化钠:经现场采样后检测,各岗位氢氧化钠浓度均未超国家标准。

7、高温:经现场检测,高温作业等级≥Ⅱ的岗位和工种应作为高温作业关键控制点和关键防护工种,夏季注意防暑降温工作。每年高温季节来临前应进行高温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