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

2024年马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作者: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发布时间:2024-12-07点击数:29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马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

地理位置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联系人

黄发兵

项目名称

马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项目简介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成立于2019年2月21日,由原马钢第二炼铁总厂、第三炼铁总厂合并组建而成。现有在岗职工2000余人。年设计炼钢生铁产能1500余万吨、烧结矿1700余万吨、球团矿500余万吨。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童龙、朱雪梅、徐其崧、李唯健、牛俊华、刘剑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朱雪梅、童龙

2024年7月9日

现场陪同

黄发兵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朱雪梅、童龙、徐其崧、李唯健

2024年7月16-26日

现场陪同

黄发兵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刘剑2024年7月24日-8月24日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粉尘、高温、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游离二氧化硅、分散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噪声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岗位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均符合要求。

2、粉尘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岗位无超标。

3、高温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岗位超标岗位有球团分厂焙烧工。其余岗位均符合要求。

4、一氧化碳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岗位无超标。

5、氨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点位均符合要求。

6、二氧化硫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点位均符合要求。

结论和建议

1、噪声:根据GBZ2.2-2007第二部分:物理因素之11噪声职业接触限值中的相关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升级的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时间不等于8小时,需计算8小时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不是5天,需计算40小时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本次现场检测无超标岗位。本单位作业现场噪声检测结果8小时或40小时等效声级大于80dB(A)的岗位较多,建议为现场不同岗位配备合适的护耳器,加强操作工人的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人防护。

2、粉尘:本次现场岗位检测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低于10%以下,结合原料性质定为其他粉尘;根据GBZ2.1-2019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允许浓度的相关规定:其他粉尘职业接触限值PC-TWA为8mg/m³;本次现场检测岗位粉尘浓度均未超出国家卫生标准。

3、高温:经现场检测,高温作业等级≥Ⅱ的岗位和工种应作为高温作业关键控制点和关键防护工种,夏季注意防暑降温工作。每年高温季节来临前应进行高温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

4、一氧化碳: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岗位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根据DB34/T2752-2016附录D“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关键控制点和关键防护工种确定的原则性方法”的相关规定,接触一氧化碳的工种为关键防护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