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

2024年马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作者: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发布时间:2024-10-07点击数:27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马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

地理位置

马鞍山市雨山区湖南西路

联系人

许加宁

项目名称

马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报告

项目简介

   马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位于马鞍山市湖南西路马钢8号门,各制样、检测等作业点分布在马钢公司各厂区内,下设原辅料单元、过程单元、产成品单元、计量单元共四个单元,四个单元共下辖16个作业区。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为安全管理室,具体负责人郭峰。该中心主要职能为原燃辅料取、制样和检化验、工序产品的检验以及钢、轧产品理化检验、公司进出厂物资及厂内物料转移的计量、公司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等。在执行质量检验、检测的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生产性粉尘(含锰尘)、噪声、有毒物质(苯、酸雾)等。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朱雪梅、徐其崧、童龙、李唯健、刘嘉迪、牛俊华、刘剑、赵金茹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朱雪梅、童龙

2024年6月25日

现场陪同

许加宁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朱雪梅、童龙、李唯健、徐其崧、刘嘉迪

2024年7月2-9日/7月9日

现场陪同

许加宁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刘剑2024年7月9日-8月15日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粉尘、盐酸、锰及其化合物、苯、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粉尘检测结果

本次现场岗位检测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低于10%以下,结合原料性质定为其他粉尘;根据GBZ2.1-2019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允许浓度的相关规定:其他粉尘职业接触限值PC-TWA为8mg/m³;本次现场检测岗位超标的有南区焦炭制样工,其余均末超出国家卫生标准。

2、噪声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现场检测岗位超标的有南区焦炭制样工、南区煤炭制样工、大洗磨检验工,用人单位其余各个岗位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均符合要求。

3、锰及其化合物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有限公司各个岗位接触锰及其化合物均符合要求。

4、盐酸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有限公司各个岗位接触盐酸均符合要求。

5、苯检测结果

根据正常生产情况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有限公司各个岗位接触苯均符合要求。

结论和建议

1.本次现场岗位粉尘检测结果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下,根据GBZ2.1-2007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允许浓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现场岗位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南区焦炭制样工检测结果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根据DB34/T2752-2016附录D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关键控制点和关键防护工种确定的原则性方法的相关规定,制样中心作业区南区焦炭制样工的岗位和工种可定为危害作业关键控制点和关键防护工种。建议加强现场的通风除尘设施的建设及维护,以及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护。

2.根据GBZ2.2-2007第二部分 物理因素之11噪声职业危害接触限值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检测南区焦炭制样工、南区煤炭制样工、大洗磨检验工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超出国家卫生标准。根据DB34/T2752-2016附录D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关键控制点和关键防护工种确定的原则性方法的相关规定,以上这些超标的岗位和工种可定为危害作业关键控制点和关键防护工种。建议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护。其余各岗位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均在85dB(A)以下,符合国家卫生要求。但对于8小时等效声级大于80dB(A)的工作岗位仍为噪声作业环境,建议加强健康监护。

根据现场调查工作岗位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大、且产生噪声设备之间的间隔距离不足。

3.根据GBZ2.1-2007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允许浓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检测中氯化氢及盐酸岗位、苯系物岗位、锰及其化合物岗位化学毒物浓度检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因检测值低于限值的10%,故该岗位推荐的控制措施为一般危害告知。